一、债务人死亡怎么追讨债务
债权人去世后,遗产继承人需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尽快缴纳税费和偿还债务。若遗产不足,继承人可放弃超出部分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追讨债务
当债务人不幸离世之后,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要求下列人士偿还所拖欠款项:
首先,对于那些因身故导致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他们的财产继承人应在自身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竭力为被继承人勇于履行清偿义务;
其次,假如债务人未留下任何遗产,但债务背后含有保证人作为承保对方,则保护人便需主动承担起保证责任;
再次,倘若这笔债务构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那么在债务人离世后,其配偶就应自觉地负担和履行这份债务;
最后,若无法确定上述情况是否发生,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之间的关系将自动解除,债权人无需再继续追索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责任由谁承担
关于担保的法律性质及相关问题,其最终决定因素取决于担保所涉及的具体状况。概括地说,倘若担保形式属于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有权利选择向债务人为其债务提供担保的继承人或直接向作为保证人的担保人寻求债务清偿;而若是一般的保证,则在债务人生前未履行的债务被继承人以继承财产为限代为偿还之后,对于仍未能抵扣的剩余债务部分,担保人才会根据合同约定负起相应责任。
当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